所有党员应接受所属支部的领导和管理,党员应积极参加支部组织开展的党的组织生活;外出党员和因故不能参加的党员,事先必须向支部请假,并及时进行补课,经常向支部汇报思想、工作情况;党员必须完成支部所布置的各项任务,积极履行党章规定和各项义务。
党员的组织关系一律由党委组织部门建档管理。党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转移关系时,由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出具介绍信,协助做好组织关系接转工作。
党员必须按中组部的文件规定按期足额、自觉缴纳党费。支部每季度要向党员公布党费缴纳情况,负责将所收党费如数及时向组织部门缴纳。
党员无正当理由,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,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,作自动脱党处理。